1、问:交纳保证金需要注意什么?

答:采购文件的“公告”部分对保证金交纳的金额、交纳方式都有详细说明,请参照办理。特别提醒:谈判保证金应当以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推荐用公对公网银转账方式,别的票据方式供应商退款麻烦)。谈判保证金必须从谈判响应方单位账户支付,不接受现金或现金交款单。

2、问:能以现金交纳保证金

答:不行,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

3、问:交纳保证金有哪几种方式

答:谈判保证金应当以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推荐用公对公网银转账方式,别的票据方式供应商退款麻烦),具体以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为准。

4、问:未中标,忘记拿走汇票或本票怎么办?

答:有两个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1、由您或委托人在票据有效期内到我中心领取票据(领取人须有相关身份证明,汇票有效期为出票之日起一个月。);2、利用快递到付邮寄票据,以顺丰为例:拨打顺丰快递电话(400-811-1111),告知您的收货地址并让其到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领取票据(行政北楼109),费用需自付。特别提醒:交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原件非常重要,确实忘记最好由本人领取,不建议他人代领或邮寄,如供应商自己坚持,票据丢失,责任自负。领取票据请事先通知采购中心郭老师0579-82282703

5、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谈判保证金收据”是什么?

答: “谈判保证金收据”实际指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纸质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等。

6、问:供应商缴纳谈判保证金是否要与我方确认

答:不需要,我中心不是银行,不能第一时间得知到款信息。为方便供应商,开标当天,供应商只需持网银转账回单或汇票、本票、支票等银行凭证,票面显示交款方是相应项目报名供应商(单位全称),收款方、收款账号、缴款金额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即可。以上要求仅适用于我中心自己组织的采购项目,委托代理采购的以项目标书要求为准。

7问:招投标结束,保证金会自动退回吗

答:招投标结束后,谈判保证金分为两种:未成交保证金和成交保证金。未成交的我中心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成交保证金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实际操作中,中标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后我校才会与供应商签合同,并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如以本票、汇票、支票形式缴纳的,未成交可由投标人现场领走票据。

8、问:项目流标保证金怎么办?

答:我中心的一般做法是:为避免供应商反复打款,对于近期会重开的项目,我方会暂时不退流标项目的保证金,供应商再次投相同项目时不用打款,直接携带上次打款的银行回单作为保证金打款凭证就好(以保证金金额未变为前提)。如果供应商基于某种原因想及时退款,可直接拨打郭老师电话要求退款,我方会尽快办理。如以本票、汇票等形式缴纳的可现场领走票据。

9、问:寒暑假退回保证金会一些吗?

答:是的。采购文件是按一定模板制作的,对于假期退款迟缓的问题不会注明,事实上,基于学校这种周期性很强的工作单位,暑期虽然每个单位有人值班,但是值班人员较少,工作进度较慢,而暑假采购量却比较大,积压的保证金比较多,必然导致退款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