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浙江师范大学蔬菜水果定点配送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YXCY2017003
二、采购项目概况:蔬菜水果,采购金额约96万元(其中本部指定轮流食堂约66万元,行知学院兰溪校区食堂约30万元)。规格(部分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清单)。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定点供应单位,供应范围含浙师大校本部的指定轮流食堂和行知学院兰溪校区。合作期限自签订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备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3.所报名项目为报名商家主营业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配送服务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
4.应具有稳定的蔬菜采购来源、较大的采购体量、较强的采购能力,如自有(或有稳定合作关系的)的一定规模的蔬菜种植基地,或与大型产销地生产商批发商建有合作关系等;与采购单位形成良好的“农校对接”合作关系;
5.所有物资产品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检验要求,必须提供要求规定的农残检测报告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配送服务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且在金华市区具有实际的经营配送点;
7.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提供资料: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1日至 2017 年11月29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4: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说明:①所有报名材料须每页加盖公章,未注明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报名相关材料请留好副本,以供投标文件提交时使用。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②所有材料必须保证印迹清晰可辨,否则责任自负;
③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放置好,装订成册提交,封面注明报名项目、报名单位,并加盖公章;
④报名材料表可在附件中下载。
(1)报名材料表(签字手写);
(2)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实行五证合一的按新规定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报名商家简介,产品说明书及有关生产资料;
(4)自有(或有稳定合作关系的)的一定规模的蔬菜种植基地的,提供与配送企业同一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土地租赁合同或当地农业局的相关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认证文件或规章制度文本等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7)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17 年11月21日至 2017年11月29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2:30—4: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
3.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 元。投标人应于12月11日 16:30 时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7年12月12日 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八、标书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12日 9:30 时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方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投标资格,经评标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方才有资格参与投标,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有过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报名、标书递交联系人:采购供应中心,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饮食服务中心,沈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492;
师大印象餐饮公司,柳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9752;
采购供应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投标保证金交纳联系人:采购供应中心,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十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
户名: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号:0188990185000160
十四、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单位名称: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税 号:91330702MA28DB0P3E
采购单位: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