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学生实习租车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需求清单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询价文件编号: XB2018009
二、询价项目内容:
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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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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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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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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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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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租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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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2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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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项目需求(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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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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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全实践租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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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2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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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项目需求(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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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投标任意1个或2个标项。
三、询价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 须入围浙江省财政厅2017-2018年度省级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定点服务机构( http://www.zjzfcg.gov.cn/aboveProvinceFile/2017-07-21/6787.html )名单;
2. 具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开展杭州市内包车服务的全部政府许可。
四、注意事项:
1.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3)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开展杭州市内包车服务的政府许可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措施、方案;
(5)谈判响应方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6)询价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并分别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可能会导致报价无效。
2.询价截止时间:各供应商请于 2018 年 9 月 7 日 16:30 时之前将上述询价响应文件的最终报价,以信封密封(加盖公章)的形式交至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行政北一楼109室),逾期作废。
3.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低、最终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应是服务期内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成交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含完成班车服务的直接费、间接费、规费、税金、利润、风险费等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报价表要求保持原样,不能修改和删除其中的内容并要求汇总总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无效处理。
4.询价成交原则:该项目有2个标项,分标项成交,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该标项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本标项的成交供应商。
5.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成交供应商须向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全面履行合同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6.成交供应商擅自变更、无故不提供、或未按期提供服务,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付款方式:服务圆满结束,经项目管理单位认可签字后,在乙方票证齐全,符合甲方付款流程的前提下,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8.请在信封上分别注明询价编号、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五、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浙江师范大学
银行帐号:130182640000422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行政大楼北一楼109室)
邮政编码:321004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579-82282703,传真:0579-82280035。
技术答疑人:陈老师,电话:13777458282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2018年9月2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