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现就浙江师范大学商业街东楼部分经营服务用房面向社会招租,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个体或企业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QTP2018043
二、项目内容:
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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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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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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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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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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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限价
(单位: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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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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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北门商业街东楼1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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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5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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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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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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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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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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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北门商业街东楼1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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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5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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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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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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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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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北门商业街东楼233-23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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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50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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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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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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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对上述经营服务用房经营范围的确定,不影响招租方今后对其校内其它区域经营服务用房做相同或相近业态的合理规划;招租方对经营范围的限制享有最终解释权。
(2)卫生费、水电费另行交纳。(卫生费交付方式:合同期间卫生费按100元/间·年收取,与第一次租金一并缴纳;电费每度按1元标准收取,水费每吨按4.27元标准收取;根据金华市水电管理职能部门定价标准及时调整)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近五年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① 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拖欠房租、水电费;
② 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违反合同约定拒不服从管理;
③ 有不良信誉记录;
④ 将经营服务用房转租他人的承租户。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 日—2018年10月 30 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校医院对面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二室)。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属企业的,提供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经办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个体的,提供有效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范围说明书。
五、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19 日—2018年10月30 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校医院对面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二室);
3.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 2018 年
10月 31 日 9:30 时前递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校医院对面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二室),逾期不予接收。
七、谈判时间:2018年10月 31日上午9:30时。
八、谈判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谈判保证金:标段一: 1500元整(人民币)、标段二:1500元整(人民币)、标段三:1000(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在2018年10月30日16:30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
谈判保证金未以谈判人单位(个体为谈判人本人)账户支付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人承担。
十、资格审查:
进入谈判评审程序后,不符合本项目谈判资格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和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供应商报名、谈判文件发放和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579-82291199;
此项目不单独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可联系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商贸发展中心进行现场踏勘。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电话:0579-82292119;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十三、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