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开放我校小额工程竞价系统中关于工程监理服务注册供应商。凡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同时提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并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均可成为我校工程监理服务的注册供应商,参与我校修缮类工程监理项目的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注册。
一、 注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注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4.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 拟派项目总监及监理员均为投标企业在册职工【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盖章)的最近6个月在投标人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其中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并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 监理单位工作内容:
1、设计方面
(1)协助委托人审查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文件;
(2)协助委托人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3)协助委托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并向委托人报告;审核工程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5)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委托人。
(6)其他相关业务。
2、施工方面
(1)全面管理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2)配合委托人按合同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3)审查工程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收到后7天内完成,并上报委托人。
(4)协助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5)工程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根据监理大纲中的相关内容,提出工程控制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上报委托人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委托人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6)施工质量控制:审查工程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验收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
(7)工程造价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会同委托人审核工程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计量及费用等,协助委托人确认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在相互统一的前提下,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会同委托人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会同委托人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会同委托人对变更工程量与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做好现场核定签证手续。
(8)施工安全监督: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9)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0)协助委托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审查设计单位、委托人和工程承建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归档文件;
(11)监理人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和信息反馈。按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期结束后移交委托人(一式二份);
(12)其他相关工作。
3、设备材料方面
(1)配合设备材料招标的清单编制审核及招投标工作
(2)全面管理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3)配合委托人按合同规定对设备材料采购进度的进行检查;
(4)对到场的设备和材料进行必要的检验和验收;
(5)必要时,对大型或重点设备材料的加工制造环境和加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对重要安装部位和工序进行旁站监督;
(7)对中间验收过程进行质量检验;
(8)对试车、试运转的进行监督、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9)其他相关工作。
4、监理机构应向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文件:(一式三份)
(1)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委托人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施工质量情况;工程进展情况;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监理工程情况;工程建设大事记;其他。
(2)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委托人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工程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3)监理过程文件: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4)每个项目中期向工程部提供下月度的监理人员出勤计划。
5、涉及设计变更、工期、材料价格、复/停工令、工程索赔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格或工期的签证,需经委托人书面签证同意。
三、监理单位工期质量要求、奖罚及考核措施:
(一)工期与质量要求
1、计划监理服务期:按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另加后延二月。
2、工程验收质量以整个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的等级为依据,竣工验收要求合格通过。
3、监理人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执行,如由于监理人的错误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根据错误或过失的性质和所造成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4、投标时承诺到位的总监到岗率不得少于工期的2/3,其他监理人员到岗率不得少于全部工期。监理人员资格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特殊原因经业主书面批准的除外。监理达不到到岗率的,委托人责令限时改正,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请、销假制度,总监、监理工程师确因有事外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主管人员请假,事完后进行销假,否则按缺岗论。
5、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人身意外事故保险。监理人员的任何损伤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6、监理人员有不实签证行为经质检部门或审计部门及委托人核查认定,除令其改正外,且每项视情节严重程度和造成委托人损失程度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次。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确应工程施工需要,委托人要求临时增加监理人员,监理费不作调整。
7、对工程承建单位提交的联系单或付款申请,按合同规定及时签证,并对其工程量应逐项确认,对其费用根据有关依据提出详细客观处理意见,
8、对工程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及其它计划报表等资料,必须按施工合同的期限7天内及时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工程承建单位提供补充依据,并上报给委托人或返回给工程承建单位。
9、若监理人必须履行协助委托人完成工程结算工作或在保修期内其义务和职责。
10、监理人员必须对工程承建单位的进度及时掌握,并能及时发现工程承建单位的质量问题。
11、监理人有督促工程承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义务。如委托人发现并向监理人提出质量安全隐患,监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督促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每发现一次扣除合同金500元;如同性质问题再次发生,则按上述情况处以双倍金额的违约金。
12、监理人有检查工程承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义务,若发生安全事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或曝光的,每次处扣除20%的合同款。
13、监理需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委托人对工程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资料的完整性、有无越权签字、有无代签行为、签认的及时性、资料是否混乱等。
14、委托人对需要旁站的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发现缺岗视为监理人员失职,除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和建市[2002]189号文件追究责任外,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每人处违约金200元,情节严重的撤换该监理人员。
(二)考核与处罚
公共事务管理处负责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主要考核项目监理机构情况、安全控制状况、质量控制状况等内容(考核内容见附件3),必要时邀请纪委、审计、采购等有关部门参加。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单位根据考核细则对供应商承接的项目进行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廉政纪律等情况考核打分,并依据扣分情况进行处罚。 90分及以上为好评,70-89分为中评,70分及以下为差评。
获得一次差评的,进行警告谈话;两次差评的,不得参与下一次项目监理询价;获得三次差评的,不得参与下一年度项目监理询价。
发出询价要求,在限定时间内不报价者,不得参与下一次项目监理询价;五次不报价者,不得参与下一年度项目监理询价。
四、报价要求:
单个项目监理服务报价的最高限价为项目采购合同价的2.64%,报价超过限价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监理服务报价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费用。
五、系统集中注册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月10日。
六、注册网址:http://gcxj.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小额工程竞价系统)中“供应商登录/注册”,根据说明进行注册。
七、审核资料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5、本拟派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社保证明资料等。
6、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项目监理人承担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至少5个,合同复印件为准。
7、监理大纲;
8、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审核所需要资料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
八、审核资料递交:
注册成功后,请将审核资料交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13室,联系人:童老师,电话0579-82282706。
九、竞价说明:
1、注册成功并通过审核的注册商,可以在网站:小额工程竞价系统http://gcxj.zjnu.edu.cn/中的“供应商登录/注册”,根据公开的项目情况参与项目的竞价。
2、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在小额竞价系统中的竞价原则:
所有参与项目竞价的注册供应商中,所报价格最低者为该项目的成交商。若报价相同,以时间最先报价者为成交商。
十、付款方式:
1、监理报酬为监理单位投标报价。
2、支付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80%;
(2)工程技术资料完成备案并做好一切移交手续,工程结算经委托人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95%;其余5%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监理质保期为二年。
以上每一次付款时扣除监理人少于投标文件约定的监理人员专业、人数到岗的相应监理费及违约金。
协助委托人完成结算工作,且完成好保修期内监理全部义务。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后,协议双方没有任何争议的前提下,扣除需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如有),财务结账后将余款退回(不计息);如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则争议解决后,扣除需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后将余款退回(不计息)。
3、非监理方原因延长服务期计算方法:
(1)延长30日历天内,监理方无偿服务;
(2)在延长30日历天以上部分的,按月计取监理服务费用。
十一、浙江师范大学工程监理服务合同:详见附件2
浙江师范大学公管处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