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采购中心再次提醒供应商熟悉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

时间:2020/4/17 9:31:21发布人:ZHOUZZ点击数:10202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的规定,我校政府采购项目将陆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请各相关供应商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参与我校相关政府采购活动

一、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范围

适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重要内容说明

(一)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约2周左右)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二)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五)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我中心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非我中心操作原因引起的不能取读U盘“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相关电子交易系统操作内容,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学习专题(网址://edu.zcygov.cn/luban/e-biding)政采云“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查看学习,如有疑问,可点击政采云网页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支持。

三、为了方便供应商之间相互交流学习,本采购中心建立了电子交易学习交流QQ群(群号:374462468 ),请有需要的供应商加入,并多关注本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须知”栏目(网址://cgzx.zjnu.edu.cn/list.aspx?id=46)。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2020年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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