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学校2011年采购工作恳谈会在行政中心第五会议室举行。副校长王辉主持会议。
王辉充分肯定了学校采购工作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采购工作任务重、风险大,做好采购工作有利于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他希望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中心开拓创新,完善采购制度,理顺采购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采购原则,全面推进部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希望各学院、部门充分认识采购工作的重要性,理解采购工作的难点,进一步提升采购工作水平。
采购中心负责人从采购任务的完成、加强制度和内部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府采购宣传、确保采购工作阳光公开等方面对采购中心2011年工作进行总结。
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学校新出台的有关采购管理政策与规定。
据悉,一年来,采购中心本着“开拓创新、勤政廉洁、优质高效”的宗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完成了采购任务,保证了我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此外,采购办与采购中心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打造无缝隙服务,积极开展调研与交流活动,加强了与供应商的沟通,全面推进部门的各项工作以及人员素质的自身建设,并把廉政建设落实到了具体的工作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