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加金华市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学习班

时间:2012/03/16 1:54:24发布人:admin点击数:686

201231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招标投标协会在金华市委党校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班,我校采购中心指派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

此次培训由中国招投标协会副秘书长毛林繁教授授课。参加本次培训的有金华各县(市)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单位、投标单位等招投标相关单位人员共计230余名。

毛教授结合自己在招投标领域的丰富工作经验和对招投标法律的独到见解,对《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在最后的互动环节中,学员积极请教,毛教授热情解答。

《条例》对强制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招标、投标、评标、中标的程序和方法,行政监督与招标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招标投标活动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有法可依。《条例》自2012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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