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文件柜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3/09/03 16:33:59发布人:zjg点击数:5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校文件柜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TP2013011A
二、谈判项目内容:
铁皮文件柜定点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竞争性谈判内容与技术要求》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2013年9月3日至 2013年9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     发售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一楼114室。
3.     报名方法:供应商可以直接到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及复印件、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等资料。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3 年9月12日14:30时前递交至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一楼采购中心114室,逾期不予接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须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铁皮文件柜样品一组。
六、有关答疑:谈判响应方需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于2013年 9月11日11:00时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我中心。
七、谈判时间:2013年9月12日14:30时
八、谈判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行政楼评标室。
九、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3000元整(人民币)。
谈判响应方应于2013年9月12日14:30时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浙江师范大学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户    名:浙江师范大学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银行账号:130182640000422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还须同时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应以谈判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承担。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响应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业务咨询
谈判文件发售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703传真:0579-82280035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3470
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703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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