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中央空调维保服务的更正公告

时间:2013/12/20 16:10:26发布人:zjg点击数:469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13日
五.更正理由:
六.更正事项: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3.供应商应具备大型中央空调维修保养资质,并由知名品牌中央空调生产商指定为大型中央空调(单螺杆风冷热泵冷水机组及VRV空调)定点维保单位。需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委托授权书。
4.供应商近三年为三家以上单位提供大型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单螺杆风冷热泵冷水机组及VRV空调),需提供合同原件。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3年12月27日14:30。
谈判时间延期至:2013年12月27日14:30。
其他时间顺延。
七.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3470
传真:8228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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