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位: 出土文献与汉字研究中心
| 项目名称 | 浙南契约文书15号 | ||||||||||||||||||||
| 经费名称 | 中华字库 | 经费卡号 | |||||||||||||||||||
| 项目概况 | 为充实手写纸本文献资料库,为中华字库项目实施增加文字采集与比对的标本文献。 | ||||||||||||||||||||
| 采购方式(三选一,并填写相关信息) | □电子卖场 | ||||||||||||||||||||
| □网上竞价 | |||||||||||||||||||||
| ■其他方式 (请注明) 单一来源谈判 | 公示 | ■学校分散采购系统 □其他(请注明) | |||||||||||||||||||
| 公示 | 2014年 3月 17日 —— 2014年3月 19日 | ||||||||||||||||||||
| 采购 | 采购过程: 2013年12月出土文献与汉字研究中心在丽水松阳县石仓工艺品店访得一批明清契约文书,包括松阳县象溪镇南州村罗、遂昌县云峰乡天堂村潘、龙游县新路湾白水村陈、遂昌县三都乡西源头村潘、遂昌县湖山服禄圩村叶、松阳县玉岩镇根下村王、松阳县枫坪乡高亭村周、龙泉县淘太乡夏乾村龚、松阳县枫坪乡小吉村龚等,其中有崇祯白契两张较珍贵。目录见附件。研究中心邀请上海交通大学曹树基教授、本校胡铁球教授等专家实地考察鉴定了这批文书,确定为明清时期的写本文书真迹,对于手写文字和历史文献均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中心与该文书持有者石仓工艺品店进行多次谈判协商,最终购买下这批契约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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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小组(不少于3人) | 组 长:陈年福(签名): 成 员:张磊、鲍宗伟 (签名): 年 月 日 | 使用单位领导意见 |
签名: 单位盖章: | ||||||||||||||||||
| 备注: 1.集中采购目录之外,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分散自行采购项目,填写此表。 2.其他采购方式包括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