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财政厅[2014]50256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我校音乐厅音响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B201404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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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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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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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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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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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数字调音台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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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技术参数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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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音频信号接口箱
|
台
|
1
|
|
| 3
|
专业连接线缆
|
卷
|
1
|
|
| 4
|
专业监听扬声器
|
只
|
2
|
|
| 5
|
专业监听耳机(副)
|
副
|
1
|
|
| 6
|
左右声道线阵列全频主扩声扬声器
|
只
|
12
|
|
| 7
|
左右声道线阵列低频主扩声扬声器
|
只
|
4
|
|
| 8
|
扬声器安装支架
|
套
|
2
|
|
| 9
|
超低频扬声器
|
只
|
2
|
|
| 10
|
前区补声扬声器
|
只
|
2
|
|
| 11
|
舞台流动返送扬声器
|
只
|
4
|
|
| 12
|
四通道数字功率放大器
|
台
|
4
|
|
| 13
|
专业CD播放机
|
台
|
1
|
|
| 14
|
真集式双通道无线话筒接收机
|
台
|
4
|
|
| 15
|
手持话筒无线发射器
|
支
|
4
|
|
| 16
|
电容话筒头
|
个
|
4
|
|
| 17
|
无线腰包机
|
个
|
4
|
|
| 18
|
头戴话筒
|
个
|
4
|
|
| 19
|
有源强指向放大天线
|
套
|
2
|
|
| 20
|
放大天线支架
|
个
|
2
|
|
| 21
|
无线话筒支架
|
个
|
6
|
|
| 22
|
混响器
|
台
|
1
|
|
| 23
|
机柜
|
台
|
1
|
|
| 24
|
音箱线
|
米
|
600
|
|
| 25
|
音频线
|
米
|
300
|
|
| 26
|
接插头(扭曲口)
|
个
|
20
|
|
| 27
|
接插头(卡侬公母插头)
|
个
|
40
|
|
| 28
|
接插头(6.5立体声)
|
个
|
30
|
|
| 29
|
接插头(莲花插头)
|
个
|
20
|
|
| 30
|
地插模块
|
个
|
10
|
|
| 31
|
电源时序器
|
台
|
2
|
|
| 32
|
不锈钢的扎线杆
|
根
|
5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金人民币贰佰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类别:专业音响)资质三级及以上,或 “中国电子协会声频工程分会” 颁发的“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资质三级及以上,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各类证书以中文版本为准)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13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4: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发放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109室
3.各供应商可以登录我中心采购文件下载系统免费报名、下载标书(如首次使用须进行注册,具体程序见我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开通浙江师范大学采购文件下载系统的公告》)。
我中心发放的标书以书面材料为准,以E-MAIL、下载等方式获得标书存在的可能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通过我中心采购文件下载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标书的供应商,如需要仍可到我中心免费领取纸质文件。
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投标人应于2015年1月16日9:00 时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或本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月16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109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标书质疑和踏勘现场: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2.投标人自行到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信息,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自负。察看现场时间: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13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4:30。联系人:李老师,0579-82283335,13506585947。
▲3. 投标承诺书,承诺书必须涵盖以下内容:
需自行踏勘现场。并承诺: “我司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踏勘了贵单位音乐厅的现场,取得了所有与本次项目有关的资料,并充分了解了该音乐厅现有的建筑结构、基础设施、现有设备、建筑声学状况、场地面积等足以影响该项目实施和投标报价的其它情况,由此可能发生的任何实施风险都有我司承担,其费用均在我司的投标报价中予以综合考虑。并郑重承诺若我司中标后,将不会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及附加要求。” 该承诺书作为参加投标的必要条件,若没有该承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月16日9:00时在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和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文件发放、投标保证金交纳和质疑接收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703传真:0579-82280035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0579-82283470
技术答疑联系人:李老师 0579-82283335 13506585947
指定进口代理公司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246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070
十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浙江师范大学
银行帐号:130182640000422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十四、付款票据要求:
中标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税号为:330702470003513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 附件下载: |
招标需求.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