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物业公司关于海棠花园小区装修垃圾清运(第三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5/04/07 17:03:31发布人:wwp点击数:4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后勤集团物业公司关于海棠花园装修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HQTP2015004

    二、谈判项目内容:装修垃圾清运处理服务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的法人公司;

3. 必须取得金华市建筑垃圾营运服务资格,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

4. 企业必须自有装修垃圾清运车且为密闭化车辆等相关设施设备(须提供证明材料)。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5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121室)。

3.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金华市建筑垃圾营运服务资格或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授权书(原件);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9:00时前递交至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逾期不予接收。

六、谈判时间:2015 年 4月17日 上午9:30时

七、谈判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谈判室(老行政楼一楼连廊)。

八、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10000元整(人民币)。

谈判响应方应于2015年4月17日 上午9:00 时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应以谈判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承担。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响应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net.cn)和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一、业务咨询 :

谈判文件发放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传真:0579-82291118

项目联系人:邢老师(物业公司):0579-82282369;

王老师(采购部):0579-82292010;

张老师(采购部):0579-82291118;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监控部,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二、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

开户行:工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1208013109200005077

 

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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