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QXJ2015003 各供应商: 我校(以下称甲方)需如下PE管材物资,现决定采用密封询价的方式采购。请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仔细阅读甲方注意事项,并根据附件中的报价清单,提供一次性报价。甲方将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服务最优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一、需求概况: 1、项目种类:①PE管材 1.25MPa D110*8.1 ②PE管材 1.25MPa D160*11.8 2、交付地点:另定 需货时间按使用单位要求。 二、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范围之内,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生产厂(或经销商)家; 三、标书索取、投标资料交递及开标事项 1、时间:2015年5月26日前(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121室); 3、报名时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4、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27日上午9:00。 五、询价响应函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采购部(老行政楼121室)。 六、谈判时间:2015年5月27日上午9:30。 七、谈判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谈判室(老行政楼一楼连廊)。 八、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谈判响应方应于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户 名: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 开户行:工商银行浙师大支行 九、报价及供货说明: 1、乙方需在2015年5月27日9:30时前将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密封递交至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121室); 2、报价包含物资、运输、税金等一切费用。报价单(附表一)要求保持原样,不能修改和删除其中的内容(如序号、顺序、规格型号等),并要求汇总总价。报价单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无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承诺书的作无效处理; 3、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详细注明所投产品品牌、型号、产地等,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二分之一以上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谈判响应方的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平均价的视为其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5、报价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6、甲方按有关规定确定供货商,乙方接到甲方的供货清单后,按要求供货。若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用户的规格要求,应给予退货或调换; 7、乙方中标后,若以报价出错或其它原因为由放弃中标资格的,甲方将其列为黑名单,取消该供应商两年在甲方的投标资格; 8、付款方式:采购物资到货经用户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报名、询价文件发售、咨询联系人: 项目管理联系人:校园修建中心,汤老师0579-82282278 采购部,张老师0579-82291118 传真:0579-82291118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监控部,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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