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垃圾压缩装载设备报废处理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时间:2015/10/08 11:51:00发布人:wwp点击数:382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等有关规定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浙江师范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处就学校后勤集团垃圾压缩装载设备(固定资产编号:20112775)报废处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经销商。

一、谈判编号:2015002  项目名称:垃圾压缩装载设备报废处置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后勤集团垃圾压缩装载设备(设备原厂家为:杭州雄奔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型号:XBJY-II;规格:投入口容积1.5立方米  11kw1450rpm;存放地:浙师大运转站,校本部西区15幢工学院的西面)要求如下:

(1)所有设备的拆卸、装运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方负责;

(2)考虑安全等因素,设备不得重新按设备用途用于生产生活;

(3)具体旧设备以现场实际为准。

具体内容及要求以看现场为准,要求在成交日算起5个日历日内清空并且负责搞好堆放场所的卫生。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下午2:30止(上班时间)。

地点:行政中心北楼222室公管处资产管理科(一),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9-82280516)

领取谈判文件后即可自行去察看现场,不到现场察看者视为认可现场报废设备现状及条件。一旦进入谈判流程,任何供应商不得以没有看现场或者标的物数目不清楚等理由退出谈判,否则学校有权没收其所交的谈判保证金。

待处置的设备存放地点:浙师大运转站,校本部西区15幢工学院的西面。有疑问请致电0579-82280516王老师索取。

四、竞争性谈判报价:竞争性谈判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五、谈判保证金

(一)谈判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现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缴款单位(自然人)。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经销商无故放弃该项目。(2) 经销商相互串标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三)供应商经谈判后未成交者,并在谈判过程中未涉及本须知第五款第(二)条之规定,谈判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当场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履约金,在旧设备拆装过程中没有按照下面的承诺书中的约定完成本项目或发生人身等意外伤害事故等情况,保证金应予没收。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谈判响应方所需材料(报价单、承诺书、谈判保证金现金人民币1000元),需分别加以密封,并在封皮上写明:

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二)谈判方接受谈判响应报价单地点、时间:

地点:行政中心北楼222室公管处资产管理科(一)。

接受报价单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下午2:30,参加谈判全权代表必须带本人身份证,人证一致方可参加谈判报价。

本次旧设备处置项目超过上述截止时间即不再接受报价,在截止时间到后由公管处召集相关部门及专家,组织谈判。

(三)谈判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

七、竞争性谈判评审原则与方法

(一)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谈判响应方提供的价格、服务承诺、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谈判小组在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高报价的经销商作为成交商。

(二)预算价:本项目设预算价,如果谈判报价过程中,专家一致认为所报最高价格明显低于物品实际价值,可以重新进行第二轮报价或作流标处理。

特别说明:成交供应商必须将所有指定处置物品一起搬离,并按国家有关废弃物的法律法规之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同时负责搞好堆放场所的卫生。旧设备拆卸、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人身财物安全均由成交方自行负责。

八、交款方式

货款金额交浙江师范大学财务处,凭财务处收据和公管处证明搬运货物。

单  位:浙江师范大学

开户行:工行金华浙师大支行

帐  号: 12080131090498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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