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公司大米和面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HQTP2015034
二、谈判项目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基本要求 | 采购金额(万元) | 合作期限 |
| 标的1 | 香米 | GB1354大米一级标准 | 82 | 一年 |
| 粳糯米 | ||||
| 标的2 | 晚籼米(杂交米) | GB1354大米一级标准 | 126 | 一年 |
| 标的3 | 面粉 | 馒头、包子专用中筋特一粉;符合GB1355-86标准 | 60 | 一年 |
| 五得利,910小麦粉,符合GB1355-86标准 |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名商家要求为公司制法人;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报名,报名商家与投标商家、合同主体、货款结算主体必须一致;
3、 必须具备与经营产品相符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与所供产品相关的其它证件及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4、 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其代理厂家的上述证书和项目授权书;
5、 经销商具有稳定的产品成品来源,报名时确定各产品不超过3家的上游生产厂家作为报名备案厂家(若成交,合同期内未经审批备案不得更换),并在近一年内与报名备案厂家具有实际的大米购销往来行为发生,同时能提供相应的合同与税务票据进行查证;生产商名义报名的,产品必须为报名厂家生产,如有非自产产品按经销商要求备案。
6、 所有物资产品都必须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检验要求,必须提供要求规定的质检报告单,产品外包装上明确标注“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价格优惠的货物,并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具有长期供货能力;
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配送服务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且在金华市区具有实际的经营配送点;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10、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独立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领取谈判须知时间、地点及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1、报名及领取谈判须知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日~11月11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121室)。
2、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说明:①所有报名材料须每页加盖公章,未注明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报名相关材料请留好副本,以供谈判文件提交时使用。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②所以材料必须保证印迹清晰可辨,否则责任自负;
③报名材料请材料请按顺序放置好,装订成册提交,封面注明报名项目、报名单位,并加盖公章;
④报名材料表可在附件中下载。
(1)报名材料表(签字手写);
(2)营业执照副本(已实行五证合一的按新规定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报名商家简介,产品说明书及有关生产资料;
(4)产品上游厂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件和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5)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认证文件或规章制度文本等复印件;
(6)授权代理该产品资格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8)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9)其他能够反映报名商家资质的材料。
(10)各标项提供样品1kg,五得利面粉除外,参考市场价格区间:香米:1.95元/斤-2.3元/斤、粳糯米:2.35元/斤-2.55元/斤、晚籼米(杂交米):1.85元/斤-2.15元/斤、面粉:1.6元/斤-1.9元/斤。
▲4、供应商可同时报名标的1、标的2和标的3。
五、供应商的确定:
1、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2、通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在
3、邀请相关专家对各供应商提供样品的试烧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试烧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竞争性谈判阶段。样品试烧未进入竞争性谈判阶段供应商的报价单原封退回。(大米样品试烧按照GB/T 15682-2008《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 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来评定,详见评分表;面粉样品试烧参照SB/T10139-93《馒头用小麦粉评价办法》等来判定,详见评分表);
4、经过竞争性谈判程序,以低价成交法的原则,标一、标二和标三各确定一家供应商作为定点供应商,也可一家供应商成交不同标段。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11月12日下午14:30时前递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121室),逾期不予接收。
七、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
2、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谈判保证金:
标的1:香米、粳糯米谈判保证金壹万陆仟元整(人民币);
标的2:晚籼米(杂交米)谈判保证金贰万伍仟元整(人民币)
标的3:面粉谈判保证金壹万贰仟元整(人民币)
谈判响应方应于 2015年11月11日下午16:30 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应以谈判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承担。
九、资格审查:
1、对报名供应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2、通过资格预审的均可进行竞争性谈判。
3、经过竞争性谈判程序,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hztb.gov.cn/jhztb/zfcg.jhtml)、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一、业务咨询 :
谈判文件发放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传真:0579-82291118
项目联系人:沈老师(饮食服务中心):0579-82283091;
平老师(采购部):0579-82292010;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控部;
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二、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