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幼教集团国际部新园区室内装修及室外配套改造项目设计的竞争性磋商谈判公告

时间:2015/12/10 11:57:04发布人:wwp点击数:6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校幼教集团国际部新园区室内装修及室外配套改造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CS2015001

二、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备 注

1

幼教集团国际部新园区室内装修及室外配套改造项目设计

项

1

3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竞争性磋商内容与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特定条件包括:

1.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总设计师身份完成过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幼儿园项目装饰装修设计1项及以上(以单个合同为准,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证明材料需体现业绩规模、内容及设计师名字,否则无效。)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7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发放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一楼109室。

3.各供应商可以登录采购中心采购文件下载系统免费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如首次使用须进行注册,具体程序见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开通浙江师范大学采购文件下载系统的公告》)。

采购中心发放的磋商文件以书面材料为准,以E-MAIL、下载等方式获得磋商文件存在的可能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通过采购中心采购文件下载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需要仍可到杭州市保俶北路92-1号 浙江师范大学幼教集团国际部内(楼老师 联系电话:13957139116  )免费领取纸质文件(标书、相关图纸等)。

4.领取纸质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 年12月22日09:00时前递交至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一楼采购中心109室,逾期不予接收。

六、答疑、澄清和踏勘现场:

1.响应方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当于2015年12月17日 15:00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若认为有必要进行踏勘,可自行前往,所需费用自理。踏勘地址:杭州市文二路125号,联系人:楼老师,电话:13957139116

七、磋商时间:2015年12月22日9:00时

八、磋商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27室。

九、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 7000 元整(人民币)。

磋商响应方应于2015年12月22日9:00 前将磋商保证金足额交至浙江师范大学指定账户(需注明“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或本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磋商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磋商保证金应以磋商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响应方承担。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磋商响应方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磋商资格,经磋商小组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磋商,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磋商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磋商文件发放、供应商报名和磋商保证金交纳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703传真:0579-82280035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79-82283470

技术答疑及现场勘查联系人:楼老师,电话:13957139116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070

十三、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浙江师范大学

银行帐号:130182640000422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十四、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税号为:330702470003513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 321004    联系电话:0579-82283470    传真号码:0579-82280035    管理后台
Copyright ©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2002-2025    CGZX.ZJNU.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