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5/12/21 16:24:43发布人:wwp点击数:585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公司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HQTP2015040

二、 谈判项目内容: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推荐品牌:金龙鱼、福临门、鲁

花、多力,规格为:10L-20L。

三、采购项目方式: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2016-2017年度定点采购供应商,年参考采购金额约100万元。

四、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名商家要求为公司制法人;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报名,报名商家与投标商家、合同主体、货款结算主体必须一致;

3、必须具备与经营产品相符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与所供产品相关的其它证件及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4、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其代理厂家的上述证书和项目授权书;

5、经销商具有稳定的产品成品来源,报名时确定产品的上游生产厂家作为报名备案厂家(若成交,合同期内未经审批备案不得更换),并在近一年内与报名备案厂家具有实际的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购销往来行为发生,同时能提供相应的合同与税务票据进行查证;生产商名义报名的,产品必须为报名厂家生产,如有非自产产品按经销商要求备案。

6、所有物资产品都必须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检验要求,必须提供要求规定的质检报告单,产品外包装上明确标注“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价格优惠的货物,并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具有长期供货能力;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配送服务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且在金华市区具有实际的经营配送点;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10、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独立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领取谈判须知时间、地点及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1、报名及领取谈判须知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12月25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121室)。

2、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说明:①所有报名材料须每页加盖公章,未注明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报名相关材料请留好副本,以供谈判文件提交时使用。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②所以材料必须保证印迹清晰可辨,否则责任自负;

③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放置好,装订成册提交,封面注明报名项目、报名单位,并加盖公章;

④报名材料表可在附件中下载。

(1)报名材料表(签字手写);

(2)营业执照副本(已实行五证合一的按新规定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报名商家简介,产品说明书及有关生产资料;

(4)产品上游厂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件和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5)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认证文件或规章制度文本等复印件;

(6)授权代理该产品资格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8)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9)其他能够反映报名商家资质的材料。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前递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121室),逾期不予接收。

七、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

2、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贰万元整(人民币)谈判响应方应于2015年12月25日下午16:30 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应以谈判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承担。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方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投标资格,经评标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方才有资格参与投标,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十、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教育后勤信息网(http://www.zjul.com.cn/zbxx)、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一、业务咨询 :

谈判文件发放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传真:0579-82291118

项目联系人:沈老师(饮食服务中心):0579-82283091;

平老师(采购部):0579-82292010;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控部;

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二、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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