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师范大学委托,就浙江师范大学银行账户定点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编号:ZJJA-JH2016-ZSD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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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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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基本结算户(不包括定期存款) |
1家 |
三年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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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一般账户(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代发服务)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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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竞标,但优先开取基本结算户,基本结算户中标银行不再参与一般账户竞标。同一银行限一家全功能人工网点参与竞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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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与投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投标银行)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与投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投标银行)须是在金华市区设置分行级及以上机构的国有控股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全功能人工网点;
(五)经市银监部门确认,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六)经人行金华中心支行确认,上年度综合评价为B级(含)以上;
(七)基本结算户开户银行距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1000米内有全功能人工网点或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内在该区域开设全功能人工网点;
(八)一般账户开户银行距浙江师范大学家属区500米内有全功能人工网点或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内在该区域开设全功能人工网点。
六、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1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14:30-16:30。
2.发放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望府街888号金华银行五楼)。
3.招标文件编制费:3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8日下午16点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 9908 2710 0001。(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6 年7月11日 09:0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11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6 年7月11日 09:00在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112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公告及相关内容发布网址
浙江师范大学校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人:浙江师范大学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291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691037、15957924673
采购监管部门: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070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