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我校现需一批新生保洁用品决定采用密封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一、需求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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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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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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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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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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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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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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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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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把畚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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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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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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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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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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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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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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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衣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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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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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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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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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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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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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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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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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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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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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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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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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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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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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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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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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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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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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拖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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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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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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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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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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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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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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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升,按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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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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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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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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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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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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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用,按样品
1万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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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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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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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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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询价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范围之内,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生产厂(或经销商)家,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时间: 2016年7月4日之前(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采购部一室);
四、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9:00。
五、询价响应函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采购部一室)。
六、询价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9:30。
七、询价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老行政楼三楼)。
八、询价保证金:壹仟元人民币,谈判响应方应于2016年7月4日(星期一)下午16:30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0188990181000139
九、报价及供货说明:
1、乙方需在2016年7月5日上午9:30时前将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保洁用品质量保证承诺书密封递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一室)。
2、报价包含物资、运输、税金等一切费用。报价单(附表一)要求保持原样,不能修改和删除其中的内容(如序号、顺序、规格型号等),并要求汇总总价。报价单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无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承诺书的作无效处理。
3、询价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商。二分之一以上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谈判响应方的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平均价的视为其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4、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详细注明所投列表中保洁用品的品牌、型号规格、产地等,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报价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6、甲方按有关规定确定供货商,乙方接到甲方的供货清单后,按要求供货。若乙方所提供的保洁用品,不符合用户的规格要求,应给予退货或调换。
7、乙方中标后,若以报价出错或其它原因为由放弃中标资格的,甲方将其列为黑名单,取消该供应商两年在甲方的投标资格。
8、 合同签订后(从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算),乙方需8月中旬前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9、付款方式:物资到货经用户验收合格后凭正式普通发票一次性付款。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一室)邮政编码:321004
报名联系人:张老师(采购部)电话:0579-82291118
传真:0579-82291118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采购部)电话:0579-82292010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 附件下载: |
保洁用品附件一、附件二.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