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委托,现就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ZJJA-JH2016-EZ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6万元人民币/年(含垃圾清运费用,目前由环卫处相关企业清运,如果协商不好中标后仍由环卫处相关企业清运扣除清运费用4.4万元人民币/年)。建设地址位于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内。项目业主为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资金来源为自筹。
2.项目规模:校园总面积324亩,期限:贰年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是为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保洁项目提供相关服务。
4.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内,请各投标人报价时充分考虑地域及相关因素。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或清扫保洁业务服务能力的公司;
2.有学校、社区、政府等行政事业单位清扫保洁承包的经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售时间: 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26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望府街888号金华银行五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学校、社区、政府等行政事业单位清扫保洁承包协议等类似业绩;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7000元)。
2.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3日下午16点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 9908 2710 0001。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6年8月5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南一楼评标室(行政中心南楼西侧)开标,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技术答疑、现场勘查: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7月2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若认为有必要进行踏勘,可自行前往,所需费用自理。踏勘联系人: 徐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5032。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5日9:00时在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南一楼评标室(行政中心南楼西侧)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和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50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691037、15957924673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