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校内商业街等经营服务用房招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7/06/16 19:27:50发布人:wwp点击数:958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就校内商业街等经营服务用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个体或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HQZB2017010

二、    项目概况:按每个标段分别拟定1家租户。

标项

地点

面积

出租期限

最低报价

经营范围

标段1

商业街东楼233、234、235室

约7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75000.00元/年

自助KTV(点唱机),可配套休闲按摩椅

标段2

商业街东楼243室

约2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25000.00元/年

视觉(影视)制作工作室

标段3

商业街东楼244室

约2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25000.00元/年

数码产品维修及相关配件销售

标段4

商业街东楼245室

约2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25000.00元/年

数码产品维修及相关配件销售

标段5

商业街东楼246、247室

约5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50000.00元/年

美容美发

标段6

商业街西楼105室

约2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85000.00元/年

冰淇淋、奶茶制售

标段7

商业街西楼232室

约2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25000.00元/年

饰品零售

标段8

商业街西楼233室

约2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25000.00元/年

服饰鞋帽零售

标段9

商业街西楼235室

约2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25000.00元/年

美甲服务

标段10

商业街西楼238室

约2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25000.00元/年

饰品零售

标段11

商业街西楼239室

约2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25000.00元/年

服饰鞋帽零售

标段12

商业街西楼240室

约2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25000.00元/年

美甲服务

标段13

商业街西楼243室

约2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25000.00元/年

旅游服务

标段14

商业街西楼245室

约2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25000.00元/年

服饰租赁

标段15

杏园女生公寓西门值班室

约1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40000.00元/年

鲜花、绿植、饰品

标段16

杏园公寓思政楼102室

约15㎡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50000.00元/年

计算机软件、硬件服务

标段17

杏园营业用房118、119室

约5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7日

150000.00元/年

化妆品店,或网商线下实体体验点(餐饮外卖除外)

标段18

美食苑西101、102、103室

约120㎡,两层结构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7月7日

180000.00元/年(不得使用罐装液化气,室内天燃气设施由中标方自行安装,费用自理)

进口食品专卖(零售或批发);

或:特色餐饮、风味小吃,不得经营奶茶、咖啡,自制饮料不得用可带走的一次性容器分装,现调饮料(用现调饮料机调制的雪碧、可乐、汽水)不得事先分装、摆售。

标段19

美食苑西106室

约40㎡,两层结构。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7月7日

110000.00元/年

特色餐饮、风味小吃,不得经营奶茶、咖啡,自制饮料不得用可带走的一次性容器分装,现调饮料(用现调饮料机调制的雪碧、可乐、汽水)不得事先分装、摆售。

注:

1.对上述经营服务用房经营范围的确定,不影响招租方今后对校内其它经营服务用房做相同或相近业态的合理规划,招租方对经营范围的限制享有最终解释权。

2.卫生费、水电费另行交纳。(卫生费交付方式:三年卫生费按100元/间·年收取,美食苑卫生费500元/间·年收取,与第一次租金一并缴纳;电费每度按1元标准收取,水费每吨按4.27元)

 

 

 

 

 

浙江师范大学商业街经营服务用房布局规划图

东       楼

NO

250

249

248

247

246

245

244

243

242

241

240

239

238

237

消 防 通 道

236

235

234

233

232

231

楼  梯

230

229

228

227

226

东二楼

数码店

糕点店

美容美发

数码店

数码店

视觉影视制作

文印店

眼镜店

洗衣店

移动网络

自助KTV(点唱机),可配套休闲设施

文印店

书店

老娘舅

仓储

NO

125

124

123

122

121

120

119

118

117

116

115

114

113

112

111

110

109

108

107

106

105

104

103

102

101

东一楼

工商银行

奶

茶

店

饰品店

零食店

老娘舅餐饮

甜品店

佳联通讯

中国移动

 

超市

水果店

 

                                                               

--------------------------------------------------------------------------------------------------------------------------------------------------------------------------------------------------------

 北                                                    商业街                                                            南

 

NO

123

122

121

120

楼梯

119

118

117

116

115

114

113

112

111

110

109

108

107

106

楼

梯

105

104

103

102

101

西一楼

糕点店

饰品店

糕点店

鲜花百货店

文具店

奶茶店

药店

文具店

化妆品店

饰品店

冰淇淋、奶茶

糕点店

零食店

超市

NO

246

245

244

243

242

241

240

239

238

237

236

235

234

233

232

231

230

229

228

227

226

225

224

西二楼

旅游服务

服饰租赁

美甲店

旅游服务

理发店

美甲店

服饰鞋帽

饰品店

服装店

服装店

美甲店

服装店

服饰鞋帽

饰品店

眼镜店

洗衣店

数码店

数码店

文印店

西         楼

注:1.黑色区域为本次招租用房。

2.标段15至标段19具体地点请联系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商贸发展中心陈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82292119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近五年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①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拖欠房租、水电费;

②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违反合同约定拒不服从管理;

③有不良信誉记录;

④将经营服务用房转租他人的承租户。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7月5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一室)。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属个体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经办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范围说明书;

(3)经营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原件);

(4)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商贸发展中心出具的相关经营情况证明。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9日-6月30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一室)。;

3、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时间:2017年7月7日8:00前。

投标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一室);

开标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老行政楼三楼,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

按各标段最低报价金额(三年)的10%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2017年7月6日16:30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投标资格,经评审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方才有资格参与投标,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九、本次磋商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业务咨询

招标文件发放、供应商报名和投标保证金交纳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项目联系人:商贸发展中心,朱老师,电话:0579-82291199;

            采购部,王老师,电话:0579-82292010;

技术答疑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579-82291199;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控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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