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兰溪校区食堂厨房制冷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QTP2017017
二、谈判项目内容:
| 标段 | 标项内容 | 数量/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 1 | 冷藏库、冷冻库 | 1批 | 24 | 技术要求、需求数量等 详见附件清单 |
| 2 | 冷柜、消毒柜等 | 1批 | 41 |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谈判响应人的特定条件:
1、响应的冷冻(藏)库品牌为康玛(江苏)、三洋(大连)、和鑫(广东)和金城(上海),冷藏工作平台、冷柜品牌为凯普顿(浙江)、新麦(无锡)、三洋(大连)和金城(上海),消毒柜品牌为凯普顿(浙江)、威尔宝(广东)、康宝(广东)、乐鹰(南京) ;
2、在国内注册的具有冷库、冷柜生产(或销售)及安装服务能力的厂家(或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领取谈判须知时间、地点及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1.发放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 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发放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一室)。
3.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4.领取纸质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 7月5 日上午9:30 时前递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一室),逾期不予接收。
六、谈判时间:2017 年7月5日上午9:30 时
七、谈判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八、谈判保证金: 标段一:肆仟捌佰元整(人民币),标段二:捌仟贰佰元整(人民币)。
谈判响应方应于2017年7月4日下午16:30时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应以谈判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承担。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响应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有过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十、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一、业务咨询:
谈判文件发放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项目联系人:饮食服务中心,陈老师,电话:0579-82298776;
采购部,王老师,0579-82292010;
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控部;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二、谈判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十三、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税 号:91330702MA28DB0P3E
采购方: 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