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兰溪校区直饮水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7/06/29 16:31:25发布人:wwp点击数:1063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兰溪校区直饮水系统采购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社会以BOT模式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QZB2017012

二、项目概况:

兰溪行知学院占地面积800亩,地上总建筑面积226047㎡,包含教学楼、实训楼、行政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学生公寓等。2017年秋季开始直至2020年秋季,每级新人1800人左右四年入住。为进一步改善学校生活设施条件,满足广大教职工、学生日常健康实惠的饮用水,行知学院兰溪校区进行直饮水系统项目建设。

采购内容

置放位置

安装要求

单位

期限

最低限价

备注

直饮水系统

公寓1号楼南

每层

每层1台

合同的有效期限为12年,自2017年9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管理费:4%

项目提供数量为第一学年数量,后期按学年分期安装投入使用。

公寓1号楼北

每层

公寓4号楼南

每层

教学楼1号楼

一层

教学楼2号楼

每层

教学楼3#号楼

每层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

2.制水主机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饮水机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中国强制性产品CCC(或CQC)认证证书;

 4.具有近三年在国内与其他学校运营的直饮水类似合作模式的案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提供资料: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7年  6 月 29 日至 2017 年 7  月 18 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4: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一室)。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CCC(或CQ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8  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4: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121室);

3.售价:1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人应于  7  月   18 日 16:30  时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  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部(老行政楼一楼一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八、标书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7 月   19  日 9:30  时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方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投标资格,经评标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方才有资格参与投标,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有过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等媒体。

十二、业务咨询:

报名、标书递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特别提醒:本项目有必要进行现场踏勘,但不统一组织。请直接与兰溪校区物业公司管理负责人联系现场踏勘事宜。

项目联系人:物业公司,芦老师;联系电话:13819971256;

采购部,王老师,0579-82292010;

投标保证金交纳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控部;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十四、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浙江师大印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税    号:91330700768668470B

                                       

                                采购方: 浙江师大印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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