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接待服务中心大客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QZB2017034
二、采购项目概况:拟确定一家供应商为中标人。
| 序号 |
标项内容 |
规格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2米 客车 |
49+1座 |
1辆 |
63.5 |
详见采购清单 |
| 2 |
10.5米 客车 |
38+1座 |
1辆 |
53.5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提供资料: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7年 1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 2:30—4: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二室)。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 11 月 22 日至2017 年 11 月 30 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 2:30—4: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
3.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投标人应于 12 月 13 日 16:30 时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 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八、标书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2 月 14 日 9:30 时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方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投标资格,经评标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方才有资格参与投标,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有过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报名、标书递交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接待服务中心,叶老师,电话:0579-82282829;
采购供应中心,王老师,0579-82292010;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十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 11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