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二、 采购项目名称:房产整体委托拍卖服务
三、 采购项目概况:经学校决策和省级部门批准,同意拍卖浙江师范大学名下14套房产。
四、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五、 申请理由:因本次拍卖挂牌标的目数量较多,标的金额较大,为保证往来资金安全及拍卖过程规范合法,拟委托金华市区唯一国有化产权交易机构——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整体拍卖该批房产。
六、 拟定供应商: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七、 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