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7/12/06 10:22:24发布人:SGC点击数:1024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QTP2017032

二、谈判项目内容:拟定1家成交供应商。

标项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合同期限

1

项目(一):学生社区管理部学生公寓区内垃圾清运

16万元/年

2018年1月1 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项目(二):物业公司垃圾清运【浙师大本部校园环境(含老家属区西区、崇师苑、开放学院)、金华市体育中心、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浙师大附属中学、婺州外国语学校】

35万元/年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谈判响应方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条件包括:

1.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必须为两年及以上;

2.谈判响应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同类案例成功的业绩:近三年同类项目服务合同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4.企业必须自有环卫设施设备:垃圾清运车、垃圾压缩车等(须提供证明材料);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时间及地点

1. 发放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3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 发放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浙江师范大学校内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

3. 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4.领取纸质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同类项目均以公告落款发布日起前溯计算为准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备查);

(5)企业自有环卫设施设备:垃圾清运车、垃圾压缩车等证明材料(原件);

(6)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注:所提供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12月15日 9:30 时前递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浙江师范大学校内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逾期不予接收。

六、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5日 上午9:30时

七、谈判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10200元整(人民币)。

谈判响应方应于2017年12月14日下午16:30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应以谈判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承担。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评审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有过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十、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一、业务咨询

谈判文件发放联系人:采购供应中心,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学生社区管理部,黄老师,电话:0579-82282322;

浙江师大印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吴老师,电话:0579-82285850;

           采购供应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采购供应中心,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十二、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谈判保证金递交: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履约保证金递交:

学生社区管理部: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户  名:浙江师大印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 1208013109200003823

十三、付款票据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名称: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税号为:91330702344164295A
纳税人名称:浙江师大印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税号为:91330700768668470B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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