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行知学院兰溪校区部分商铺用房招租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8/03/14 16:52:06发布人:WWP点击数:1622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金华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就行知学院兰溪校区部分商业用房招租项目面向社会招租,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个体或企业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QTP2018007

二、项目概况:

标项

业态种类

编号

面积

最低限价

经营范围

标段1

理发店

117

约40㎡

50000.00元/年

发型设计、洗剪吹烫染服务;不得超范围经营

标段2

理发店

118

约40㎡

50000.00元/年

发型设计、洗剪吹烫染服务;不得超范围经营

注:1. 对上述经营服务用房经营范围的确定,不影响招租方今后对校内其它经营服务用房做相同或相近业态的合理规划;招租方对经营范围的限制享有最终解释权。

2. 每个投标人不限制投标标段数量,每个投标人可对不同标进行投标。可以全投,也可选择性的进行投标。如投多个标段,必须足额将多个标段的保证金缴纳至指定帐户(不同标段分别缴纳,并注明具体标段投标保证金。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近五年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具备谈判资格:

①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拖欠房租、水电费;

②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违反合同约定拒不服从管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3月22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浙江师范大学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部二室)。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属个体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经办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范围说明书;

五、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14日-3月22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浙江师范大学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部二室)。

3.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 2018年 3 月 23 日 9:30 时前递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部二室),逾期不予接收。

七、谈判时间:2018年3月 23日9:30时。

八、谈判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谈判保证金:标段1:5000元 ,标段2:5000元 ,谈判保证金须在2018年3月22日16:30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应以谈判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承担。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评审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投标,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有过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十一、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谈判文件发放、供应商报名和投标保证金交纳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兰溪校区,陈老师,电话:0579-82297952;

采购供应中心,王老师,电话:0579-82292010;

此项目不单独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可联系进行现场踏勘。

联系人:郑老师,电话:13735783344;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十三、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谈判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0188990181000139

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0188990187000330

  

 

 

采购单位: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谈判单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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