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浙师教育图文有限公司现就公司二楼厂房出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QTP2018009
二、项目概况:
1.金华市浙师教育图文有限公司二楼厂房位于浙江师范大学校内,靠近东门偏北,约1000㎡(具体按实际面积为准)。现拟引进1家承租户。
2.经营范围:不得经营有污染源的工厂、娱乐业、餐饮业等;不得有重型机械。
三、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四、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3日—4月12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浙江师范大学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部二室)。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经办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范围说明书;
六、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3日-4月12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浙江师范大学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部二室)。
3、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 9:30 时前递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部二室),逾期不予接收。
八、谈判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9:30时。
九、谈判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谈判保证金: 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2018年4月12日16:30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
十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报名或递交谈判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评审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方自行承担。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有过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十二、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net.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三、业务咨询:
谈判文件发放、供应商报名和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金华市浙师教育图文有限公司,付老师,电话:0579-82282628;
采购供应中心,王老师,电话:0579-82292010;
此项目不单独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可联系教育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踏勘。
联系人:付老师,电话:0579-82282628/13505790668;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十四、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谈判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0188990181000139
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教育图文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1301826400000156
采购单位:金华市浙师教育图文有限公司
谈判单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