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现就浙江师范大学杏园主干道116-117室经营服务用房面向社会招租,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个体或企业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QTP2018033
二、项目内容:
| 序号 | 用房编号 | 面积 | 租赁期限 | 业态规划 | 最低限价 (单位:元/年) |
| 1 | 杏园主干道116-117室 | 约32米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7月7日 | 服装;数码产品及配件维修零售 | 10万元/年 |
注:
(1)对上述经营服务用房经营范围的确定,不影响招租方今后对其校内其它区域经营服务用房做相同或相近业态的合理规划;招租方对经营范围的限制享有最终解释权。
(2)从事上述行业之外的经营活动,需经经营服务用房管理部门(商贸发展中心)书面认可。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近五年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①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拖欠房租、水电费;
②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违反合同约定拒不服从管理;
③有不良信誉记录;
④ 将经营服务用房转租他人的承租户。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 日—2018年11月 5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校医院对面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二室)。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属企业的,提供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经办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个体的,提供有效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范围说明书。
五、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25 日—2018年11月5 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校医院对面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二室);
3.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 2018 年 11月 6 日 9:30 时前递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校医院对面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二室),逾期不予接收。
七、谈判时间:2018年11月6日上午9:30时。
八、谈判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谈判保证金: 壹万 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在2018年11月 5日16:30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
十、资格审查:
进入谈判评审程序后,不符合本项目谈判资格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和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谈判文件发放、供应商报名和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579-82291199;
此项目不单独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可联系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商贸发展中心进行现场踏勘。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电话:0579-82292119;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十三、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 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