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师范大学食堂大米定点配送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8/10/26 11:45:04发布人:HQJT点击数:1777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浙江师范大学食堂大米定点配送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QZB2018041

二、采购项目概况: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定点供应单位。

名称

产地/品牌

基本要求

采购金额

(万元/年)

最高限价(元/斤)

合作期限

晚粳米

(一级)

江苏(无锡太湖地区、苏北地区)

符合GB1354-2009大米国家标准,非转基因,新鲜,无异常气味和色泽

160.5

2.10

1年

小町米

吉林

符合GB1354-2009大米国家标准,非转基因,新鲜,无异常气味和色泽

16.5

2.65

泰国香米

泰国

符合GB1354-2009大米国家标准,非转基因,新鲜,无异常气味和色泽

少量

6.25

糯米

(一级)

江苏、浙江

符合GB1354-2009大米一级国家标准,非转基因,新鲜,无异常气味和色泽。碎米总量≤7.5%

15

2.55

晚籼米

(一级)

江苏(无锡太湖地区、苏北地区)

符合GB1355-2009大米一级国家标准, 非转基因,新鲜,无异常气味和色泽。碎米总量≤5%

86

2.10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所供大米产品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检验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能提供质检报告单;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领取时提供资料:

1.时间、地点

(1)时间: 2018 年 10月 26日至 2018 年11月 14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4: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 校医院对面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

2.领取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说明:①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报名项目、报名单位,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②报名材料表可在附件中下载;

(1)报名材料表(签字手写);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必须具备大米经营项目)、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商家简介,产品说明书及有关生产资料;

(5)产品上游厂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件和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6)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认证文件或规章制度文本等复印件;

(7)授权代理该产品资格证明书;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9)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3.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万元。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14日 16:30 时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

投标保证金未以投标人单位账户支付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8年 11月 15日 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七、标书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 11月 15日 9:30时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九、资格审查

1.在浙江师范大学大米配送中存在定点供应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及提前中止合同者,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报名。具体定点供应商考评办法详见《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制度》。

2.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有过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3.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一、业务咨询:

报名、投标文件发放、标书递交联系人:采购供应中心,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饮食服务中心,沈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492;

师大印象餐饮公司,柳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9752;

          投标保证金交纳联系人:采购供应中心,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十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

户名: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号:0188990185000160

十三、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单位名称: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税    号:91330702MA28DB0P3E

                                       

                              

 采购单位: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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