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光明品牌系列产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时间:2018/11/19 17:10:29发布人:HQJT点击数:1999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光明品牌系列产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HQTP20108042

二、谈判项目内容:

本次年采购量约30万,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定点供应单位。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及分支机构、代理商、经销商或厂家指定授权商家,授权期限在有效期内;

3.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只能以一个报名人参加报名,其他关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独立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8年 11月  19  日至 2018 年 11 月27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6: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

五、谈判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 2018 年11月19日至 2018年11月27  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发放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

3.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说明: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报名项目、报名单位,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1.代理商或经销商证件(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要增加提供厂家证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代理该产品资格证明书;

(4)《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厂家证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开户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不需提供此证书);

 (5)《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谈判人应于 2018年11月27日16点30分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

谈判保证金未以谈判人单位账户支付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人承担。

八、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人应于 2018年  11 月 28   日 9:30前将谈判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校医院对面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标书质疑:

谈判人对谈判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谈判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谈判人均对此无异议。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8年 11  月   28  日 9:30时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谈判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谈判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十一、资格审查

1.在浙江师范大学(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配送中存在定点供应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及提前中止合同者,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报名。具体定点供应商考评办法详见《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制度》。

2.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有过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3.不符合本项目谈判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三、业务咨询:

报名、谈判文件发放、标书递交、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

采购供应中心,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饮食服务中心,沈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492;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十四、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谈判保证金递交方式: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

户名: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号:0188990185000160

十五、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单位名称: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税   号:91330702MA28DB0P3E

 

 

采购单位: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 11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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