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光明品牌系列产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HQTP20108042
二、谈判项目内容:
本次年采购量约30万,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定点供应单位。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及分支机构、代理商、经销商或厂家指定授权商家,授权期限在有效期内;
3.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只能以一个报名人参加报名,其他关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独立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8年 11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4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6: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
五、谈判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 2018 年11月30日至 2018年12月4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发放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
3.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说明: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报名项目、报名单位,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1.代理商或经销商证件(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要增加提供厂家证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代理该产品资格证明书;
(4)《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厂家证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开户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不需提供此证书);
(5)《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谈判人应于 2018年12月4日16点30分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
谈判保证金未以谈判人单位账户支付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人承担。
八、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人应于 2018年 12 月 5 日 9:30前将谈判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校医院对面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标书质疑:
谈判人对谈判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谈判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谈判人均对此无异议。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8年 12 月 5 日 9:30时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谈判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谈判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十一、资格审查
1.在浙江师范大学(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配送中存在定点供应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及提前中止合同者,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报名。具体定点供应商考评办法详见《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制度》。
2.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有过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3.不符合本项目谈判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三、业务咨询:
报名、谈判文件发放、标书递交、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
采购供应中心,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饮食服务中心,沈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492;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十四、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谈判保证金递交方式: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
户名: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号:0188990185000160
十五、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单位名称: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税 号:91330702MA28DB0P3E
采购单位:浙江师大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 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