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常安街8号原大华宾馆招租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9/01/19 16:39:17发布人:HQJT点击数:2294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现就常安街8号原大华宾馆项目面向社会招租,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个体或企业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ZCCS2019004

二、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地点

面积

出租

期限

最低限价

经营范围

1

地处常安街和人民西路交叉路口广电斜对面(原大华宾馆,现为颐豪精品酒店)

约1992.07㎡

(七层)

合同签订之日起

32万元/

宾馆;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性化学品或对周边产生环境污染、噪音污染、休闲、娱乐、医院、诊所以及影响居民生活的行业,经营范围需征得招租人同意。

注:1.卫生费、水电费另行交纳。

2.对上述经营服务用房经营范围的确定,采购方对经营范围的限制享有最终解释权。

3. 装修费用由成交方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解决。

三、磋商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①在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经营过程中曾拖欠房租、水电费;

②在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经营过程中曾违反合同约定拒不服从管理;

③有不良信誉记录;

④将经营服务用房转租他人的承租户。

磋商人的特定条件: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及发放:

1.报名、发放时间:2019年1月18日至 2019 年1月28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6: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报名、发放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

3.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五、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属个体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经办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范围说明书;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整。磋商响应人应于 2019年1月28日16点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磋商响应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磋商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

磋商保证金未以磋商响应人单位账户支付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响应人承担。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磋商响应人应于 2019年1月29日9:00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二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八、磋商文件质疑:

磋商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在磋商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磋商响应人均对此无异议。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19年1月29日 9:30 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磋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磋商响应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磋商响应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报名或递交谈判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评审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方自行承担。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的采购活动中有过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十一、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报名、磋商文件发放、标书递交联系人:采购供应中心,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资产经营公司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5058;

采购供应中心,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磋商保证金交纳联系人:采购供应中心,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十三、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

开户名称: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号:1208013109049801922

 

 

采购单位:浙江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磋商单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 321004    联系电话:0579-82283470    传真号码:0579-82280035    管理后台
Copyright ©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2002-2025    CGZX.ZJNU.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