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二、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编号:HQDY2019007
三、采购项目名称:别克商务车辆采购
四、谈判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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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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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车 |
别克GL8 2019款2.8T豪华型 |
1辆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与技术要求》
五、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谈判响应方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七、申请理由:
目前单位小型商务车普遍使用上海通用别克品牌,经市场调研,别克GL8 2019款2.8T豪华型符合单位用车需求。因本地别克经销商保养更方便,维修更迅速,故拟定金华市申通汽车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八、拟定供应商:金华申通汽车有限公司
九、谈判时间:2019年4月2日上午9:30;
十、谈判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十一、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8200元(人民币)。
谈判响应方应于2019年4月1日下午16:00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网上转账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应以谈判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承担。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十三、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四、业务咨询:
谈判文件发放、供应商报名和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采购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接待服务中心范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287;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十五、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