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就桃二教工餐厅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文件编号:HQCS2019013
二、磋商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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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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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桃二教工餐厅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 |
1批 |
39 |
详细配置及采购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
三、磋商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推荐品牌:大金、格力、麦克维尔。除推荐品牌外欢迎其他与推荐品牌档次相当或优于推荐品牌的产品参加磋商,参投品牌的产品系列必须与此次磋商需求相匹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地点
(1)发放时间: 2019 年5月28日至 2019年6月6日( 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发放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中心一室)。
2.领取纸质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工本费: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6月11日上午9:30前递交至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中心一室),逾期不予接收。
六、答疑、澄清和踏勘现场
响应方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当于2019年6月6日16:00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中心一室),逾期不予接收。
此项目不单独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可联系进行现场踏勘。
七、磋商时间
2019年6月11日上午9:30。
八、磋商地点
浙师大后勤集团三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捌仟元整(人民币)。磋商响应方应于2019年6月10日下午16:00前将磋商保证金足额交至指定账户(需注明“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磋商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磋商保证金应以磋商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响应方承担。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磋商响应方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磋商资格,经磋商小组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磋商,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磋商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和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供应商报名、磋商文件发放和磋商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叶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技术答疑及现场勘查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8776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三、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十四、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税 号:91330702344164295A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8日
附件一:《中央空调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