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就校内经营服务用房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文件编号:HQCS2020031
二、磋商项目内容:按每个标段分别拟定1家租户(布局规划图详见浙师大后勤集团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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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房间编号 |
间数 |
面积 约㎡ |
现规划 |
最低限价(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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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业街东一楼120-121室 |
2 |
51.75 |
咖啡(不含奶茶) |
17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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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业街东123-124室 |
2 |
51.75 |
精品饰品店或品牌零食 |
18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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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业街东二楼243室 |
1 |
24.75 |
培训 |
25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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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业街东二楼248-249室 |
2 |
51.75 |
理发店或培训 |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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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业街西一楼109-111室 |
3 |
78.75 |
文具 |
28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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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业街西一楼114室 |
1 |
24.75 |
奶茶 |
9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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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商业街西一楼120室 |
1 |
24.75 |
饰品 |
9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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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商业街西一楼121-123室 |
3 |
78.75 |
糕点 |
28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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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商业街西二楼232-233室 |
2 |
51.75 |
服装 |
5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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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商业街西二楼237-238室 |
2 |
51.75 |
服装 |
57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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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商业街西二楼240室 |
1 |
24.75 |
美甲或化妆品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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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杏园主干道一楼102室 |
1 |
15.68 |
饰品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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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杏园主干道二楼201-202室 |
2 |
50 |
眼镜店或培训 |
5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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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杏园主干道二楼209室 |
1 |
27 |
培训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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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杏园主干道二楼220室 |
1 |
27 |
培训 |
27500 |
上述经营服务用房合同期为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7月7日,疫情期间,风险自担。
注:1.对上述经营服务用房经营范围的确定,不影响招租方今后对校内其它经营服务用房做相同或相近业态的合理规划,招租方对经营范围的限制享有最终解释权。
2.卫生费、水电费另行交纳。卫生费按100元/间·年收取,与第一次租金一并缴纳;电费1元/度、水费4.27元/吨,由乙方自行承担,按时到甲方水电部门交纳。
三、磋商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近五年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①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拖欠房租、水电费;
②在浙师大经营过程中曾违反合同约定拒不服从管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8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大后勤集团网站公告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一室)
4.标书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3000元整。磋商响应人应于 2020年9月8日16:00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磋商响应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
磋商保证金未以磋商响应人单位账户支付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响应人承担。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9:30。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西南门外(保卫处西南门值班室旁),若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八、标书质疑:
磋商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在磋商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磋商响应人均对此无异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9月9日9:30在浙师大后勤集团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磋商响应方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磋商资格,经磋商小组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磋商,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和浙师大后勤集团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报名、磋商文件发放与质疑、磋商文件递交、磋商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1118;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商贸发展中心,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119;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三、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