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校区特教综合楼监理费增加服务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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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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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校区特教综合楼 监理费增加 |
1 |
375000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因本工程施工区域离已运营的地铁2号线50米以内的特殊性,需进行专业的施工围护及监测。重新进行了施工方案设计及审批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该工程滞后。期间监理管理人员均留守在工地。根据校方核实情况属实。监理单位根据合同相关规定提出停工期间补助监理费2.3万元/月,校方建议补助1.5万元/月。专家认为校方的建议是可行的。如恢复施工后,再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七、拟定供应商: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八、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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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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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萍 |
高工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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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钧棋 |
中级 |
金华八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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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顺扬 |
中级 |
金华教育学院 |
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79-82282070,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