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厨房设备采购及美食苑排烟设施安装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08/16 15:49:07发布人:HQJT点击数:2995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饮食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及美食苑排烟设施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QTP2021042

二、项目内容:各标段各确定1家供应商,允许多投多中。

标段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厨房设备采购

1

23.9

详细配置及采购要求

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2

美食苑二楼西侧排烟设施安装

1

15.7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谈判响应方的特定条件:

1)磋商响应人应具有不锈钢厨房设备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能力的法人;

2)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

1.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202182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大后勤集团网站本公告下面的相关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中心二室)

4.标书工本费:200/本,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谈判截止时间20218249:30前(谈判当天8:30-9:30)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西南门外(保卫处西南门值班室旁),若有变化,另行通知。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9-82292010,邮编:321004。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218249:30时在浙师大后勤集团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标段1人民币4700元,标段2人民币3000元。谈判保证金须在202182316:00时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如投多个标段的需提前按标段足额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未以谈判人单位(个体为谈判人本人)账户支付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人承担。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九、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浙师后勤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业务咨询

项目报名、文件发放、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陈老师,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钱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5636

此项目不单独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可联系项目联系人进行现场踏勘。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一、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号:0188990181000139

十二、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分别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采购单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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