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口腔科委托经营管理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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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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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口腔科委托经营管理 |
1 |
2400000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在近3年的合作中,东凯医院管理(金华)有限公司团队注重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积极配合医院内部管理,为我校师生提供了便利就诊及优惠服务,受到师生一致好评;公司经营资质及手续合法合规;充分考虑团队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口腔医疗服务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因此建议口腔科团队合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谈判。
七、拟定供应商:东凯医院管理(金华)有限公司
八、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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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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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臣 |
主任医师 |
金华口腔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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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含笑 |
主治医师 |
金华市中心医院口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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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娟 |
主治医师 |
金华市人民医院口腔科 |
专家组意见:1、近三年来配合医院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2、团队医疗水平专业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建立良好医患关系,师生满意度高,可继续合作。
九、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79-82282070,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