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保洁用品定点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1/09/28 14:07:54发布人:HQJT点击数:5568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勤保障部现就保洁用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QTP2021049

二、项目内容: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保洁用品定点采购供应商,合作期限2年,采购明细详见清单,采购预算约31万元(物业服务中心约16万元,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约15万元)。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谈判人的特定条件: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20211011日止(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后勤网本公告下面的相关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保障部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中心一室)

4.标书工本费:200/本,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1012930前(开标当天800930)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西南门外(保卫处西南门值班室旁),若有变化,另行通知。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79-82291118,邮编:321004。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2110129:30时在浙师大后勤保障部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6200元。谈判保证金须在2021101116:00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未以谈判人单位(个体为谈判人本人)账户支付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人承担。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九、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浙师后勤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业务咨询

项目报名、文件发放、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保障部采购中心,张老师,0579-82291118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保障部物业服务中心,叶老师,电话:0579-82283100

           浙师大后勤保障部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潘老师,电话:0579-82282528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一、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号:0188990181000139

十二、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方需求,物业服务中心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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