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生化学院11幢406、417、424等实验室改造设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

时间:2021/12/16 9:57:28发布人:THM点击数:1712

一、项目编号:ZB2021059

二、项目名称:生化学院11幢406、417、424等实验室改造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196775.00(元) 金华鑫辉实验装备有限公司 环城西路2852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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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生化学院11幢406、417、424等实验室改造设备 生化学院11幢406、417、424等实验室改造设备 详见合同 1批 196775 详见合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勇军,胡金涛,郑辉,柳泉伟,吕新(采购人代表)


六、开标一览表

标项1

七、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得分
1 宁波莱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51.5 52.5 51.5 52.0 50.0 51.5
1 浙江磊豪工贸有限公司 53.5 53.0 52.5 53.0 51.5 52.7
1 金华鑫辉实验装备有限公司 63.0 63.5 62.5 63.5 63.0 63.1

标项1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一、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10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68640698

质疑联系人:浙江师范大学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82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82246

质疑联系人:浙江师范大学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827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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