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教育服务部的快递驿站门头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QTP2023014
二、项目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面积(㎡) | 最高限价 |
| 1 | 快递驿站门头改造项目 | 1.拆除原装饰内容,用550喷绘布作为底材,用2公分雪弗板UV对文字内容 进行造型。整体设计美观大方。 2.文字内容:浙江师范大学logo、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快递品牌logo。 3.快递驿站建筑4个,需要体现上述文字内容的门头共6处。 | 165 | 36500元 |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3.谈判人的特定条件: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
1.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后勤网站本公告下面的相关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中心105室)
4.标书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谈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9:30前(开标当天8:00到9:30)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1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邮寄方式以送达签收为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23年9月1日9:30时在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谈判保证金须在2023年8月31日16:00时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未以谈判人单位(个体为谈判人本人)账户支付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人承担。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九、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浙师后勤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业务咨询
项目报名、文件发放、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陈老师,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教育服务部,刘老师,电话:0579-82282628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一、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0188990181000139
十二、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单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