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QXJ2023020
各供应商:
我公司关于员工团体综合意外保险定点单位项目,现决定采用密封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概况及询价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合作期限二年。
一、需求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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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障项目 |
保障内容说明 |
人数 |
保险金额(人民币)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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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团体意外身故或意外伤残 |
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 (交通事故身故双倍赔付) |
约1260人 |
10万 |
7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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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保险 |
意外医疗费(含门诊、住院)合理药费扣80元后,100%报销 |
2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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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 |
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 |
2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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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 |
因意外事故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每次累计不超过180天。 |
50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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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团体意外身故或意外伤残 |
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 (交通事故身故双倍赔付) |
约120人 |
20万 |
12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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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保险 |
意外医疗费(含门诊、住院)合理药费扣80元后,100%报销 |
3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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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 |
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 |
3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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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 |
意外伤害住院补贴 |
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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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事故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每次累计不超过180天。 |
50元/天 |
二、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询价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且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询价响应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在金华市设立有分支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询价,各保险公司只能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报名及询价。
三、询价文件的发放
1.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1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105室)
电子邮件报名:加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QQ号:3440774358(注明**项目报名),电子邮箱发放。联系人:陈老师,0579-82292010。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12日下午14:3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后勤公司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1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邮寄方式以送达签收为准)。
五、询价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下午14:30
六、询价地点: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七、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0元.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询价响应方报名或递交询价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询价资格,经询价小组审查合格的询价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询价,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询价响应方自行承担。
九、业务咨询
询价供应商报名、采购文件发放及质疑接收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甘老师,电话:0579-82282727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十一、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实际人数,分2个公司(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