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位: 校建处
| 项目名称 | 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区实验楼用电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 ||||||||||||||||||||
| 经费名称 | 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区实验楼用电改造项目 | 经费卡号 | Z2312205020523040002 | ||||||||||||||||||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预算价318.63万元,项目地址位于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服务主要工作:金华校区各实验楼用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改造,铺设电缆及电力管道等设计。 设计周期:方案确认后10天内提交完整的有出图章的施工图。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 ||||||||||||||||||||
| 采购方式(三选一,并填写相关信息) | □电子卖场 | ||||||||||||||||||||
| □网上竞价 | |||||||||||||||||||||
| ■其他方式 (请注明) 单一来源谈判 | 公示 | ■学校分散采购系统 □其他(请注明) | |||||||||||||||||||
| 公示 | 2024年 3月 22日 —— 2024年3月 26日 | ||||||||||||||||||||
| 采购 | 采购过程: 2024年3月13日,采购小组与浙江华宇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内容进行单一来源谈判,与浙江华宇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用单一来源谈判主要是因为该单位设计人员对学校电力系统和工程管理制度和流程较为熟悉。经谈判,双方同意以工程预算价金额的九折作为取费基数,设计费率按1.8%计取。本工程预算价318.63万元,九折为286.767万元。服务费合同价为5.1618万元。
| ||||||||||||||||||||
| 采购小组(不少于3人) | 组 长:骆永锋(签名): 成 员:胡锐 张洁 (签名): 年 月 日 | 使用单位领导意见 |
签名: 单位盖章: | ||||||||||||||||||
| 备注: 1.集中采购目录之外,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分散自行采购项目,填写此表。 2.其他采购方式包括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