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后勤公司车队关于小型车辆租赁定点供应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QZB2026005 序号 品 名 车辆要求 备注 1 5座小型客车 车价≥16万/辆; 车龄7年内; 排量1.8升以上 1.本次招标采购金额约400万元; 2.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定点供应单位; 3.合作期限:两年。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2 5座小型客车 (带司机) 3 7座小型客车 车价≥22万/辆; 车龄7年内; 排量2.0升以上 4 7座小型客车 (带司机) 5 9-15座中巴车 (带司机) 车价≥25万/辆; 车龄7年内; 排量2.0升以上 6 16-19座中巴车(带司机)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2026年4月27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原单身教工宿舍8幢216室) 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后勤网站公告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4.标书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元整。投标人应于 2026年4月27日16:00时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 投标保证金未以投标人单位账户支付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6年4月28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指定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原单身教工宿舍8幢216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标书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将于2026年4月28日9:30时在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104会议室开标(原单身教工宿舍8幢,17幢教学楼北侧小院内) 九、资格审查 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浙师后勤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一、业务咨询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放与质疑、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服务公司车队,金老师,电话:0579-82282829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