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商贸交通服务部关于校内自助售卖机投放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文件编号:HQCS2026027
二、磋商项目内容:
1.为更好的服务师生多元化需求,营造师生健康消费理念和氛围,提升项目服务质量,需在教学楼、学生公寓等场所投放自助售卖机,提供饮料、食品自助售卖。
2.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引进1家服务供应商,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9年10月31日止。
序号 | 名称 | 数量 (台) | 最低限价 (元/台/年) | 备注 |
1 | 综合售卖机 | 41 | 7520 | 其中校本部35台,杭州校区6台。售卖饮料占比不得高于50% |
三、磋商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拥有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生产厂家或子公司、控股公司,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14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后勤网站本公告下面的相关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1幢老行政楼一楼105室)
4.标书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20000元整(人民币)。磋商响应方应于2026年10月14日下午16:0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足额交至指定账户(需注明“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磋商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磋商保证金应以磋商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响应方承担。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9:30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1幢老行政楼一楼1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标书质疑
磋商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或在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磋商响应人均对此无异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6年10月15日9:30时在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315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磋商响应方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磋商资格,经磋商小组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磋商,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磋商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和浙师后勤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项目报名、文件发放、磋商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陈老师,0579-82292010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商贸交通服务部,王老师,电话:0579-82292119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三、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号:0188990181000139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