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开放我校小额工程竞价系统中关于工程设计服务注册供应商。凡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同时提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并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均可成为我校工程设计服务的注册供应商,参与我校修缮类工程设计项目的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注册。
一、 注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注册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供应商的在册人员,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项目设计人具有独立主持承担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业绩至少5个,并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 设计单位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查看现场,按业主方要求设计;
(2)负责出施工图并经业主方审核并修改,提供正式施工图并加盖出图章(八份免费);
(3)参加业主方施工交底会议,并向施工方进行图纸说明和答疑;
(4)根据施工实际修改相关设计并出联系单;
(5)参加业主方组织的竣工验收。
2、工期和质量要求: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根据学校实际需求,进行单个项目工程设计,按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学校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3)收到通知查看现场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逾期按每日5%合同价处罚;
(4)由于设计原因不合理导致施工返工,损失由设计单位承担赔偿。
3、报价要求
单个项目最高限价为项目采购合同价的3.4%。
4、技术人员要求
合理配备技术人员并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供应商的在册人员,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其项目设计人具有独立主持承担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能力,并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 系统集中注册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 2020年1月10日。
四、 注册网址:http://gcxj.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小额工程竞价系统)中“供应商登录/注册”,根据说明进行注册。
五、 审核资料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本项目负责人简历及职称证书、注册建筑师等证书复印件(含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联系方式);
5.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项目设计人承担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至少5个,合同复印件为准。
6.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计划安排、完成时间、质量保证体系等);
7.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审核所需要资料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
六、 审核资料递交
注册成功后,请将审核资料交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13室,联系人:童老师,电话0579-82282706。
七、 竞价说明:
1、注册成功并通过审核的注册商,可以在网站:小额工程竞价系统http://gcxj.zjnu.edu.cn/中的“供应商登录/注册”,根据公开的项目情况参与项目的竞价。
2、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在小额竞价系统中的竞价原则:
所有参与项目竞价的注册供应商中,所报价格最低者为该项目的成交商。若报价相同,以时间最先报价者为成交商。
3、考核与处罚
公共事务管理处负责对工程设计服务单位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设计相应时间和工期、图纸质量、现场服务等内容(考核内容见附件3),必要时邀请纪委、审计、采购等有关部门参加考核。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单位根据考核细则对供应商承接的项目进行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廉政纪律等情况考核打分,并依据扣分情况进行处罚。90分及以上为好评,70-89分为中评,70分及以下为差评。
获得一次差评的,进行警告谈话;两次差评的,不得参与下一次修缮工程设计询价;获得三次差评的,不得参与下一年度修缮工程设计询价。
发出竞价要求,在限定时间内不报价者,不得参与下一次修缮工程设计询价;五次不报价者,不得参与下一年度修缮工程设计竞价。
八、 付款方式:
竞价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绘制并提交资料,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价款一次性付清。
九、 浙江师范大学工程设计服务合同:详见附件2
十、 设计单位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
浙江师范大学公管处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